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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组织架构

  核共体大会是中国核共体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正式成员组成。

  核共体大会设主席一人,下设理事会。理事会由核共体大会主席与4名理事组成,4名理事分别来自中再集团(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保财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产险(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安产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业界具有较高声望。

  中国核保险共同体执行机构(简称执行机构)是中国核共体的常设机构,在核共体成员授权范围内代表所有成员经营管理核保险业务并开展各项工作,是中国核共体联系国内外核保险市场、成员公司、核电客户及各种核能研究机构的重要枢纽。

  同时,成员公司委托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再产险)对执行机构进行日常管理。为便于操作,执行机构作为独立部门纳入中再产险公司管理架构,并接受公司在人力资源、财务、法律合规、精算等方面的管理与支持。